以下補充資料來自於 SGS
2020年法國政府頒布第2020-105法案,規定了多項措施,以打擊資源浪費,促進循環經濟發展。今年五月生態轉型部發布礦物油的最新命令,規範礦物油的管理細則,其中包含礦物油的定義及限值要求…
「法國礦物油法案原由」
2020年法國政府頒布第2020-105法案,規定了多項措施,以打擊資源浪費,促進循環經濟發展。其中第112條規範2022年1月1日起禁止在包裝上使用礦物油,並將相關內容寫入法國環保法,其細則規範內容由主管機關頒布命令。
然而至2021年底,主管機關生態轉型部並無進一步頒布新的細則內容,其中礦物油為混和物,法國政府沒有明文礦物油定義和包材管制項目,一直是此法案爭議模糊的地方,導致業者在管控礦物油上會有阻礙。
生態轉型部直至2022年3月才釋出相關草案內容,於2022年5月3日正式頒佈,其中明文礦物油定義,並將管制日期從2022年1月1日延至2023年1月1日,並給予12個月的庫存處理期。
「法國礦物油法案相關重要條例」
與之前發布的草案比較,MOAH 3至7個芳香環的化合物濃度限值從1 ppb放寬至1 ppm,相關重要條例整理如下:
1、法案定義「礦物油」是指從用於製造油墨的石油碳氫化合物衍生的原料中生產的油。
2、「環境法典」D. 543-45-1 和 D. 543-213 條而言,禁止使用礦物油的物質包括:
(1) 由1~7個芳香環組成的礦物油芳香烴(MOAH)
(2) 由16至35個碳原子組成的礦物油飽和烴(MOSH)